6回路带总开关防爆照明配电箱* 产品特点
1.本产品为复合型防爆,开关腔为隔爆型,行线腔及出线腔为增安型。采用模块式结构,各种回路可以自由选择组合;
2.外壳采用优质铝合金铸造而成,经高速抛丸后表面高压静电喷塑处理,防腐能力强;
3.内装高分断小型断路器或塑壳断路器和电源指示灯及接线端子;
4.断路器外设操作手柄,操作灵活,防爆性能可靠;
5.钢管或电缆布线均可;
6.户外使用可加装防雨罩或防护柜。
6回路带总开关防爆照明配电箱订货须知
用户在订货时,须注明配电箱的回路数,各回路相应的电流以及断路器的极数,若需带漏电功能,则还需注明; 若需带总开关则请注
总开关的电流及极数,并注明进出线方向,进出线规格及对应的数量。
照明配电箱开关布局及安装尺寸部分可参照后面的外形及安装举例
动力照明混合时,按动力配电箱选型。
一般情况下,用户必须提供配电电气系统图。
施工要求
1.防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3.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防爆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谭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规范第3.2.3条规定。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伺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技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1.防爆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临时用电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中放置的东西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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