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可广泛用于户内、户外1区、 2区IIA- II C类爆炸性气体环境和21区、22区可燃性粉尘场所。产品安全系数高、操作功能强、性能稳定等。适用于易燃易爆的化工、炼油、石油开采、海洋石油平台、油轮、等危险场所。
1.根招GB3836系列标准的规定,本部分对GB3836.1通用要求和专用防爆型式的要求进行补充,使这些标准适应于提供的安全等级而达到Ga保护级别的要求。
2.在设计超出GB3836.1规定的大气条件的爆炸性环境用设备时,本部分可作为一个指南。但是,建议进行与预定使用环境相关的附加试验。此概念为防爆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
3.GB3836系列标准的本部分规定了防爆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防爆电气设备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特殊要求。在制造商规定的运行参数范围内,当设备出现罕见故障或两个互相独立的故障时,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水平。
4.故障可由防爆电气设备零部件损坏或可预见的外部影响引起。当两个独立故障可频繁出现和单独出现时虽不能产生点燃危险,但同时出现时却能产生潜在点燃危险时.两个独立的故障宜视为同时出现时的一个罕见故障。
5.该类防爆电气设备拟用于O区危险场所,该危险场所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由空气-气体、蒸气或薄雾混合物形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可连续存在、长时存在或频繁出现。
6.本部分也适用于安装在跨越两个区域之间对保护等级有不同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例如:在含0区的贮存容器的隔墙内定义为1区。本部分也适用于安装在要求较低保护级别设备的场所,但这些场所的设备与G*保护级别的设备(关联设备)在电气上有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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